别以为你只是发朋友圈 微商正式纳入监管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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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/1/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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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电子商务法条例被公布出来了,这一次躲不掉的微商被纳入了经营者范畴,以前也没说不包括微商,只不过这次进一步明确了。

6月19日上午,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电子商务法草案,三审稿明确提出,除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、平台内经营者以及自建网站经营者之外,“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”,也拟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围。
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表示,国家将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对“微商”等商务主体进行规范。包括微商在内的所有电商活动需要进行注册登记,并依法缴纳税款。

专家表示2019年微商销售预计达1万亿元,或被纳入电商法强监管。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(以下简称《电商法》),让电商行业不再是法外之境。

电商法一经颁布,就引起整个行业的轩然大波,大至平台、品牌方,小至淘宝C店、微商,都不得不开始关注运营的规范化。下面小编给大家划重点啦!

1. 朋友圈的微商要说再见了?

不会。

微商是近年来新兴的网络交易模式,进入门槛低,无需实体店、无需营业执照,因此发展极其迅速,成为许多全职妈妈和上班族的业余收入来源。现在随着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,网络直播销售商品也成为新的电商模式。但是由于缺乏信用保证体系,出现消费纠纷后,有些微商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。

电商法之后广大个人卖家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,开店成本会有所增加,利润会压缩,势必会加剧运营压力,造成许多商家的流失,但从长久来看,微商行业会更加高效规范,更受消费者信赖。

《电商法》的出台并不是要取缔个人代购,而是严格规定了准入门槛,将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环境。电子商务经营者,无论是个人还是平台一旦出现偷税漏税,或者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,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
2. 运营不再“炒信”、“刷单”?

相对减少。

刷销量、刷好评、删差评等“炒信”、“刷单”行为已经形成了产业链,不仅让买家不能区分产品的质量,也会带坏整个行业的风气,部分网络刷单行为已严重扰乱网络电商正常运营秩序,也存在着严重的法益侵害性。

虽然要想完全杜绝刷单还是很难做到的,但这条法规的推出对许多正规经营的商家来说还是一颗定心丸。这些商家不再需要花大量的钱在评价维护上,而是专心地去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
3. “超卖”了怎么办?

赔偿。

这对于消费者来说真是个好消息啊,从2019年开始,一旦消费者付款成功,电子商务经营者就不得随意毁约,因此卖家以后要更加重视各种设置是否合理准确,系统运行是否快速稳定,否则很有可能要面临补差价、赔商品等风险。

4. 快递丢失谁负责?

卖家。

以前有关运输纠纷的默认处理方式是,卖家与买家一方作为主体,向承运方发起追责,现在则明确界定了由卖家承担运输风险。

所以卖家以后必须重新思考如何选择物流、快递公司,以及如何签订相关协议。

《电商法》规定,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统一划分为电子商务经营者,买卖自由的前提是要有相应资质,不再是朋友圈随意的“刷脸销售”或者播主们的“粉丝销售”,销售产品要有相应资质和保障。 需要指出的是,除受到严格监管外,微商、代购一旦违规,将面临最高200万罚款的处罚。 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可以预见,纳入监管的微商、代购行业将告别“野蛮生长”,步入合法合规的发展轨道。

总之,新的电商法出台之后,朋友圈卖假货的代购就要心里有点数了,不能再那么猖狂了,这就涉及违法的问题了。对于一些正品代购而言,他们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,虽然利润可能会减少,但是这样可以让代购行业清除一些不正的风气,长远看,有利于这个行业的良性发展。